福建省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

在福建省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员,顺利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双证,对于落户有一定的帮助。而根据福建省的相关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是可以申请落户的。具体落户政策如下:

【福建省落户政策】

福建省不同城市的落户政策有差异,但一般都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落户。下面是厦门市学历落户政策的具体介绍,大家可以参考。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就业的,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厦门市。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厦门市。

3、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厦门市。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厦门市。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

【其他落户政策】

除了学历落户之外,厦门市还有很多其他的落户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落户:在厦门市拥有合法房产,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2、投资纳税落户:在厦门岛内拥有公司,且公司纳税达到一定金额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3、捐赠落户:对厦门市有重大捐赠的人员,也可以申请落户。

4、人才家属随迁: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福建省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介绍如上,有需要的人士可以参考。此外,同学们若是想要了解更多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可以点击查阅:福建省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可咨询本站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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