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2-26 20:02:49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3日-25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试准备
1.带齐考试证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建议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在考前了解考试地点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3.合理规划出行。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上午8:30开考,下午2:00开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建议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根据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确保顺利应考。
特别提醒:所有科目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二、准备考试用品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在25科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具备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未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三、严禁携带违规物品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四、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时,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检查。考生应主动按考点要求,提前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存放在指定区域。
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为节省时间,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建议考生预留足够时间到达考点(具体根据各考点要求),以免耽误入场。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对号入座准确填写信息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必须认真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配合监考员或按有关招生单位要求粘贴条形码。
六、遵守考场规则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七、诚信应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予以严惩。请广大考生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