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8-20 17:41:45
现在研究生教育培养形式已从传统的全日制发展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存,非全日制属于业余学习形式,广大考生可以根据学习动机和个人发展需要在两种形式中灵活选择。以下是非全日制课程设置与学习要求解析:
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和办学地点等信息见各培养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了解课程设置可以与校内招生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咨询,课程设置一般不公开在简章中。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课程模块
一般有公共课、学科基础科、专业核心课、选修课等。
2、课程特色
非全日制研究生各类专业课程主要面向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课程设置突出这类人群的实际需求,课程内容实用性强,注重实用性和综合性。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要求
1、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在校学习:
考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员在开学通过全面复查后,方能根据学校或报考学院的实际安排在校学习。通常要求周六日上面授课,校内统一开展教学工作,每个月大概2次。一般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理论结合实践,培养注重实践性。
2、学分制,通过考试修满学分:
实行学分考核制,完成学习任务的人员由学校考核所学内容,要求取得所考科目的合格成绩和相应学分,并且达到规定的总学分要求。
3、完成学位论文以及通过答辩:
培养还包括学位论文阶段,课程和实践结束达到要求,学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进入学位论文阶段需要的材料,包括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评阅以及答辩等。
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其中明确,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得证书
学员所在高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以上就是有关非全日制课程设置和学习要求的解析,推荐查看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为考生汇总了各个地区有招生的学校,包括各个学校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