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16:25:50
申请攻读在职博士需要按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进行入学考试,通过了考试将择优录取。获取证书需要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将全部培养阶段逐一完成并且全面审核合格。具体如下:
一、报考阶段
1、报名以及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在初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2、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单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做出评价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考生要进行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的学术水平考查。
*具体按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报名和入学考试,还将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进行体检,招生单位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培养阶段
攻读在职博士获取证书需要完成全部培养阶段,一般包括:
1、完成所申请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2、学位课程考试参照招生单位同学科、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进行,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的,本次申请无效。
3、学习和考试阶段完成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进行论文开题和撰写。
4、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于规定时间内申请答辩并且答辩通过。
三、颁发证书
完成全部培养阶段并且由招生单位全面审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