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
学历证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1-07 15:28:32
一些2015年十月在职法律硕士考生着急地来电咨询:我想进行院校调剂,跨省可以吗?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肯定地回答:不可以。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法律硕士调剂的事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
可见,不管是报考哪一所院校招生的法律硕士,考生都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剂。而且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中,很多院校明确指出不接受调剂。
如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在公布该校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195分的同时,强调该校不接受法律硕士外校调剂生。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也招生在职法律硕士,但也强调该校各专业类别都不接收外校调剂生。
但也有一些院校招生的法律硕士是接收调剂的,如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进入该校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总分不能低于164分,外语成绩不能低于37分。想申请调剂到该校的考生应在2016年1月16日提出申请,并提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总之,2015年十月在职法律硕士是不允许跨省调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