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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生挥刀将同学捅伤

  法学在职研究生频道讯:在读法学专业的名牌大学研究生,因感情纠葛知法犯法,向所谓的“情敌”挥刀,造成他人不可弥补的伤害。近日,25岁的晓峰被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在男生宿舍砍杀“情敌”

  出生于1987年的晓峰来自浙江,2006年考取了上海一所名牌大学本科,2011年又考取了该校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今年2月,晓峰来到受害人小陶的宿舍,趁小陶背对他换衣服时,从随身携带的包中取出一把约20厘米的水果刀,捅向小陶右胸部。危急之下,小陶徒手抓住刀刃奋起抵抗。经过一番缠斗,小陶看准机会跑出寝室,大声呼救得以脱险。经鉴定,小陶构成轻伤,左手构成10级伤残。

  小陶说,他和晓峰以前是本科同学,偶尔在自习教室或食堂碰到,会坐在一起,平时没有特别的联系。事发后,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两人究竟何时结下了这么深的梁子。

  逻辑混乱性格偏激

  据晓峰交代,2009年,他结识了同学院女同学小芳,两人关系较好,这让当时喜欢小芳的另一男生罗云十分不满。罗云身材高大,迫于罗云的威胁,晓峰渐渐疏远了小芳,也因为这件事,第一次考研失败了。之后,他感觉小芳曾先后与小陶和罗云都处过朋友。

  晓峰称,当小芳和罗云在一起后,因为害怕罗云会为小芳过往的恋爱史迁怒自己,就想找小陶弄清楚他和小芳的关系,用来应对可能到来的“盘问”,结果却演变成了砍杀。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在与晓峰的交流中发现,他对事情来龙去脉的叙述有点不合常理,口述中也多用了“我感觉,我认为”这类字眼,主观擅断十分明显。

  经鉴定无精神疾病

  据了解,虽然晓峰交代去找小陶是为了问清楚他与小芳的关系,但显然事实与他讲述的情况不符。整个过程中,晓峰一直带着手套,在与小陶搏斗中一心想要抢回作案工具。检察官表示,晓峰显然是有预谋对小陶进行砍杀。

  当小陶逃掉后,晓峰又镇定自若地下楼离开,又旁若无事地回到了自己的暂住地,这些看似冷静又十分异常的行为,可能反映了其性格中的偏激和矛盾。而经鉴定,晓峰作案时无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晓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高学历犯罪甚至是法学高材生知法犯法的案件,有些是因性格缺陷所致。如何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不再让法学精英成为法律之殇,这也许是此案给大众的警示。

  来源:上海商报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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