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8-20 10:07:13
在职研究生招生网讯:自从去年2月,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取消公费生。昨日,云南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最高1万。
根据《通知》,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省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最高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最高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年硕士研究生12000元,博士研究生15000元。
《通知》要求,以上学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最高标准范围内,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等确定具体执行的学费标准,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此规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期3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各高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确定,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的委托培养研究生和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费参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管理方式管理。
此外,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
据了解,今年秋季入学云南高校都开始执行201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收费标准,而目前在校的自费研究生收费也均未超过公布的收费标准。
从国家下拨培养费到设立助学金
目前我国研究生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其中国家计划招生为主体,也被称为公费生,这部分学生由国家下拨培养费,由国家培养。目前大部分高校培养的都是公费自费结合制度。公费生需要通过计划招生,在研究生入学之初,高校的研究生招录部门会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和本科表现评定其在研究生阶段所享受的待遇。成绩靠前、科研成果较多或者本科表现较好的同学会得到公费的待遇,而其他同学则只能得到半公费或者自费的待遇。
享受公费待遇的同学不但不用交学费,而且每月还能从学校领到国家补贴的生活费用,而半公费的同学则需要缴纳一半的学费,自费的同学则需要缴纳全额的学费,不过半公费和自费的同学也能每月从学校领到一定数额的国家研究生补贴。
目前取消公费后,每年根据成绩评定奖助金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把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加大助学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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