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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2018年1月11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的信息,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院(系、所、中心):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现予公布、转发,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2。

  我校具体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校内具体申报流程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如有学生申报,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时一并受理,可参考:http://grs.pku.edu.cn/tzgg/251596.htm。

  2、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申报本项目,申报类别包括以下四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符合各自类别的申报条件。

  2018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申请时可由学生直接交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新太阳309),联系人,蒋晓涛,62765786。

  其他三个类别的申请通过所在院系受理,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423),联系人,董新,62755598。

  附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表-艺术类.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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