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主要以非全日制和高级研修班两种类型招生,非全日制招收的非管理类专业不限工作经验。没有工作能报考非管理类专业或之前累计工作经验达到规定年限报考管理类专业,详情如下。
没有工作能报考非管理类专业
北京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的金融学、艺术、应用心理等非管理类专业不限工作经验,没有工作的人符合规定条件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本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本校拟录取资格。
管理类专业对工作经验有要求
●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管理类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普通管理专业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本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方可获得本校拟录取资格。
●申请工商管理(港澳台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申请工商管理(留学生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须是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本校规定日期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申请者需具有学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毕业后有相关工作经验。
3、提供GMAT/GRE成绩。
●申请高级工商管理对考生的工作经验有更高的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证书,毕业后有10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申请高级工商管理(港澳台E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申请高级工商管理(留学生E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本校规定日期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申请硕士项目需具有学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北京大学高级研修班招生对象
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高级研修班以经济学(标杆房地产)招生项目为主,本班只限地产开发企业及政府相关单位学员参加。主要招生对象有:
1、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成长性企业。
2、具备创新型项目的新型企业。
3、转型升级的品牌企业。
4、成熟品牌的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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