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申请调剂须知
贵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相关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B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相互调剂,但不能与其他专业相互调剂。以上7个专业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要求。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参加单独考试和专项计划报名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申请调剂程序
(一)查阅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调剂工作相关规定,了解我校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有关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2015年3月18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办理调剂报名手续。
(三)贵州大学将于2015年3月19日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申请,根据缺额情况调剂,额满为止。
(四)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择优确认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确认时间在调剂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报名手续48小时内;超过48小时没有得到确认回复,即为拒绝接收调剂申请)。
(五)在调剂服务系统获得招生单位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及时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gzu.edu.cn)或贵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gzu.edu.cn)网页,及时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
附件: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实验室)联系信息表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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