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招生录取及调剂工作
各招生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跨学位类别、跨专业领域调剂录取。
三、资格审查工作
(一)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需到网报时的网址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各招生单位申请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三)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报名网站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四)复试考试费: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应交纳复试考试费100.00元/人;
缴费地点: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财务处管理科。
四、复试考生名单
各类别(领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笔试科目
1、政治理论:仅限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考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统一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测试:仅限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由招生单位组织,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综合面试
1、所有类别的复试考生均应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关类别(领域)的需要组织开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鼓励各招生单位与合作行业(企业)单位联合组织面试。
六、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复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至3月1日,具体时间以所属招生单位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可登陆各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查询,敬请持续关注。
联系电话:程老师18985047895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9日
附件1:各类别(领域)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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