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2-24 16:33:19
西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注意事项
1. 复试人员必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具体名单以我校电话通知为准;
2. 复试时间及地点:12月24号(星期四)、藏大老校区研究生处会议室;
3. 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 复试内容:笔试与面试。笔试为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和专业考试(以2015年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参考书目为准)。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5. 复试流程
(1)12月24日9:30——10:0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12月24日10:10——11:00专业课面试;
(3)12月24日11:10——12:40政治理论笔试;
(4)12月24日15:30——17:30专业课笔试。
二、录取要求
1.学校严格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生违纪、替考及思想品德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未达到我校要求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