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 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2万/学年
四、专项计划
2023 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五、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9月24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安排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六、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 101)、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 199)、英语(科目代码 201、204)、 数学(科目代码 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 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 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 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2 门科目,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 125601 工程管理(MEM)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学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十、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