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以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考生调剂。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拟录取后须签订《陕西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二、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程序如下:
1.公布调剂公告。4月7日起,各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接收调剂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接收调剂专业、接收调剂人数、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及其它业务要求、开放调剂系统的起止时间等信息。调剂公告发布前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布。调剂公告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2.调剂系统中调剂信息发布。调剂系统开放后,各单位依据调剂公告,在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信息。调剂信息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考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调剂公告要求提供材料。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考生筛选。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本单位调剂公告内容,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审核,按照择优复试原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中,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单位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未经审核,不得发送“复试通知”。
5.发送复试通知。各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向允许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6.调剂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一致。
7.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外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接受了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才确定为拟录取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未按规定接收待录取通知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校验结果、大学本科成绩证明扫描件、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学历校验未通过的,须在各单位复试前完成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大学本科成绩证明扫描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
3.各招生单位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4月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单位调剂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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