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认真学习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通过完善评价方式、拓展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五育并举,完善评价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三全育人”体系,打造研究生思政工作品牌,筑牢研究生思政工作阵地。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课程体系,突出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加强学术规范以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建设。制定《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实施办法》,实施系列研究生课程思政引领计划,促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将课程思政开展情况作为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单位工作绩效的关键评价考核指标。强化导师立德树人主体责任,引导导师潜心研究生培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研究生综合素质档案,制定《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夯实基础,激励创新,建立多元化评价方式,构建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奖助学金体系。
坚持科教协同,拓展评价内容,激发育人主体活力。开展研究生教学评价考核,将学生评教评课作为教师教学评价重要指标,并面向全体研究生开展线上授课满意度专项调研。完善新开设课程审批和已开设课程定期审查机制,保证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完善听课制度及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定期督导检查,建立课程和授课教师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教学质量的监督、评价、信息反馈机制。创新教学方法,利用现代化优质课程资源,加强课程建设,积极搭建研学平台。完善多层次的教学质量检查与教学经验交流机制,以“选优、选新、选特”为原则,分层、分类支持培育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进一步增强对研究生教材建设类、课程思政类项目的培育力度。2021年1项研究生教材获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1项课程获全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鼓励研究生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立项博士自由探索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等。
坚持从严导向,改进评价标准,提升教育培养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修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增加导师基本素质要求、职责和权利、资格调整与撤销、评优与奖励等方面内容,增加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权,将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导师岗位资格审核、年度招生上岗、导师考核、岗位调整等方面的核心内容;严格岗位设置,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强化竞争上岗。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位申请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的实施意见》,坚持把研究能力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的过程性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建立了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将学位论文质量作为是否授予学位的主要指标。严格学业标准,加强学位论文质量考核,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及导师严肃处理,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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