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计划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计划为27人(包括汉族考生2人),其中,四川4人,云南5人,甘肃5人,青海5人,宁夏8人。
二、复试分数线
在所报考学科普通计划(B类考生)总分国家线的基础上降30分且总分不得低于251分,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100分),单科不低于45分(满分≥150分)。
三、复试及录取方案
1.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办法及安排与普通计划一致。
2.在同一省区内,不区分专业,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如个别省区的计划有剩余,将剩余计划调入其他省区。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4.待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审查通过者方确定最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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