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18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我校本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9人,包括申请制奖学金和评审制奖学金。
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18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新生(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的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3%的推免生新生;
3、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不含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新生。
四、其他事项
1、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由各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即可获得。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按学校下达计划实施差额评审。
2、评审工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本科为我校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学生与主校区学生按同一要求与标准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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