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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须修改考生名单

  各位考生: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与准考资格审核环节,我校对截止至10月11日的网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部分考生网报信息须在网报环节进行修改,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网报信息常见错误与修正方式如下:

  1.网报错误提示“有研究生学籍。”

  修正:请于12月23日17:00前提交由您研究生学籍所在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提交方式为将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请务必保证清晰)发送至邮箱,证明材料内容为:第一同意您报考我校;第二若您被我校录取,您现在研究生学籍所在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将于上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库前取消您现有的研究生学籍。逾期不提交材料我校将不准予参加初试。

  2.网报错误提示“校验未通过,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习形式、学历码等信息有疑问”

  修正:请根据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信息于网报阶段更正相关信息。

  3.网报错误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

  修正:请根据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信息于网报阶段更正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对于确因本科学校信息报送错误导致的查无学籍,请及时联系本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录取。

  4.网报错误提示“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

  修正:请根据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信息于网报阶段更正学历证书编号。

  对于取得境外学历者,请于12月23日17:00前提交《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提交方式为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请务必保证清晰)发送至邮箱。

  对于本科毕业后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者,于12月23日17:00前通过提交带有曾用名信息的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两个姓名(身份证号码)均为同一人的证明,并提交以原姓名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方式为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请务必保证清晰)发送至邮箱。

  5.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提示: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向报考学部(学院)提交在职证明,若网报信息有误请于网报阶段更正。

  6.报考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

  提升:原则上我校2023年非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若网报信息有误请于网报阶段更正。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提示:考生须于12月20日前提交一份《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章)和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交方式为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请务必保证清晰)发送至邮箱。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提示:考生须于12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交方式为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请务必保证清晰)发送至邮箱。

  9.其他提示

  部分考生可能存在上述多个错误提示,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附件信息确定本人须更正的信息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要有遗漏。

  附件:附件: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须修改考生名单(截止至10月11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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