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10 17:39:4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前身为北京石油学院,创办于1953年,以清华大学化工系、石油工程系为基础,汇聚了天津大学、北京大学等部分师资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高等学府,为我国石油高等教育奠定了探索发展之基。学校一校两地办学,北京校本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南麓,占地700余亩;克拉玛依校区位于被誉为“石油之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占地7000余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上级文件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录取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