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8:45:56
一、考核原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考核标准。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考核方式。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面试时需有相关考核内容。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五、具体作法。
学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并在复试前传送给各学院。学院选派专业人士对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并在综合面试时采用灵活多样方式进行考核。学生入学后进行再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