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制订了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委员参与,原则上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健全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在相关复试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在2023年4月2日前完成。具体复试安排见报考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复试分数线和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四)复试比例及名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面试(可含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满分为100分。
我校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范围内,详见学院方案。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由学院根据人才选拔要求自行确定。
4.我校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
5.优先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和内容完全相同的考生,或在我校一志愿复试中考核合格的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调剂。
8.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9.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10.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12.符合学院设置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300%。
4.调剂复试办法同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
四、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
(二)录取办法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相同时,录取规则由学院确定。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8.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9.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10.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
(一)资格审核携带的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
3.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
4.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5.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二)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缴费流程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考生资格审查由所报考学院进行,时间与地点见各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之后,须由学院在初试准考证上盖章,以此作为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的凭证。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监督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七、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由各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八、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不享受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档案,毕业后不派遣。
2.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适用于我校2023年一志愿和调剂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如有变动,以研招办解释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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