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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欢迎报考东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简章中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

  网上报名前,考生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网报公告查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目录中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2023年基础招生规模确定的参考计划,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增加或减少),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历年报考录取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右侧专题栏目-历年数据查询。

  二、报名事宜

  (一)报考点选择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考虑设置报考点,具体报考点设置及要求请浏览各省市招办网报公告(点击此处)。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本校应届生中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在东北大学浑南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3.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考类别选择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拟录取后,定向就业的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后,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详见调档函有关通知内容)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及125601工程管理)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劳动合同)就业。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确保为本人长期使用的移动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在2024年9月前有效。联系方式在网上确认后,新生入学前确需更改的,按后续有关通知要求履行更改申请和更改操作。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涉及以下情况(或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有关材料或确认有关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及登录方式请关注本公告后续更新。

  (一)以专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

  以专科毕业两年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含[125200]公共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应向我办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成绩单(加盖本科教务部门公章)及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考生

  考生网报信息应同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中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入伍批准单位、退出现役批准单位等;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委培单位(务必规范填写,不明事宜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专业等。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1)《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范例点击此处);

  (2)《退出现役证》(范例点击此处);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例点击此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范例点击此处)。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注:以非在职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登记表只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意见”位置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网报信息中定向委培单位应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以在职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登记表中除了在上述位置盖章外,在职考生单位意见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网报信息中定向委培单位应为所在工作单位名称。

  3.报考单独考试考生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

  (2)两份专家推荐书(模板点击此处)(内容手写;由推荐人亲笔填写推荐意见且签字并盖个人印章后密封);

  (3)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及同意报考的证明(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以在校研究生身份报考考生

  以在校研究生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所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网上报名界面)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1.学籍校验未通过(境内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2.学籍校验未通过(境外学历):境外学历认证承诺书(点击此处)及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校验未通过(境内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书;

  4.学历校验未通过(境外学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及毕业证书。

  四、学制、学费标准

  (一)学制情况

  我校2024年各招生专业学制情况点击此处。

  (二)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计划财经处网站-信息公开-收费公示-2023年学校收费标准公示表,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五、其它

  符合规定条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详情请点击此处第五十二条)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详情点击此处第六十二条)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政策且按规定申请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上传,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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