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为10人,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人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以天津市高招办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高招办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4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42自命题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3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学制
学费:10000元/年。
学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