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 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和专业可以确定高于国家线的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各学科、专业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为 13 名。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会计硕士(MPAcc) 以外,应达到教育部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会计硕士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 173 分。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为 16 名。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考试方式 |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总分 |
全国统考 | 法学 | 321 |
工学、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 | 263 | |
管理学 | 341 | |
艺术 | 310 | |
法硕联考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 285 |
全国统考 |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 | 176 |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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