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12年,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2022年连续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序列,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综合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1、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二)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要求。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前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六)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包括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规定执行。
3、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里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天津工业大学录取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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