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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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自1980年法学专业创立以来,我院始终秉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法治发展”的宗旨,坚守“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学科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科研水平逐步提升,在第三次全国学科评估中成绩位居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第一,在全国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我院法学专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教育部法学本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天津市法学本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天津市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单位。


  我院法学学科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天津师范大学前沿活跃学科和博士一级(培育)学科、天津市“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特色学科群牵头学科,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可在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六个二级学科点上招收硕士研究生。同时,我院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可以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和师资培养,我院已形成一支学缘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7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3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多位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贡献卓著,已成为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其中,“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获得者3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人;入选“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员共7人;入选天津市高校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高校骨干创新人才入选4人;“用三年时间引进一千名专家”计划3人;获得“天津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5人;入选天津市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资助计划”2人。学院还聘请了江平、应松年、吴汉东、何勤华、韩大元、孙宪忠、尹田、崔建远等在全国享有盛誉的法学家担任兼职教授;同时聘请于世平、李少平、高从善、高绍林、矫婕、王天举和刘金波等法律实务经验、业绩突出的40多位专家担任实践导师。


  我院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的首要工作。除已系统完备的课程学习之外,我院设立“人生讲坛”、“法学讲坛”和“法律实务讲坛”,定期邀请法学名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工作者、杰出校友来院举办讲座。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推进实践教学工作。除校内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践教学基地外,我院还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仲裁委员会、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等20多家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我院学生综合能力突出,多次荣获“挑战杯”大赛天津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全国铜奖,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大创”科研项目,并在天津市、学校举办的辩论赛中取得好成绩。有多个班级获得过天津市学校系统优秀团支部标兵、天津市先进集体称号。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创办以来,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天津市优秀社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院设立“专业学习优秀奖”“金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金”和“杜伟强法学创新奖学金”“新友励学奖学金”“江平击水奖学金”和“壹壹奖学金”,许多学生从中获得教益。学院鼓励学生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学生在学期间表现良好的,可赴境外大学交换学习。


  近年来,我院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获批各层次科研项目6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一般及青年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项目4项,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5项,司法部项目4项,其他省部级项目40余项;出版专著及教材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核心论文150余篇;9人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我院是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和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的会长单位,成功举办了多届年会和专题论坛;学术刊物《天津滨海法学》已出版6卷,并已加入CNKI网站;我院现有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并设立了“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和“地方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三个校级研究中心;获批“科技创新法治研究中心”和“地方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两个校级智库。梁津明教授和韩志红教授在全国学术性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12人在全国学会中担任理事,多位教师在天津市法学会专业分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理事。


  我院素来重视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服务。教师中有2人兼任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7人入选天津市人民政府法治智库专家,9人兼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1人担任天津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12人担任天津仲裁委仲裁员,15人担任“六五”“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此外,还有多名教师分别在各区、县人民政府、委、局担任法律顾问、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兼职,9人次曾到事务部门挂职锻炼。2016年,中宣部授予我院“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同年,地方政府法治研究中心荣获“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

  近四十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优秀法律人才,在全国尤其在天津政法系统,到处都有天津师大法律学子的身影,绝大多数毕业生以自己的辛劳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如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的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的陈耀东、张玲、史学瀛教授,重庆大学的焦艳鹏教授;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银法槌奖获得者王红卫,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杨春慧,“天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获得者孙焕荣,“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称号”获得者刘玉梅,曾两次受到温家宝总理接见的志愿者张帆都曾在天津师大法学专业度过美好时光。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上,接续奋斗、改革创新,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加快学科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院建成天津市法律人才培养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争取早日跻身全国省属地方先进法律院校的行列,为促进天津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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