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管理
一、 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6.各专业调剂条件见各学院调剂细则。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本单位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由各学院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三、 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
2.“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未接收调剂系统复试通知或未被学院复试名单公示的,一律不得复试。
4.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6.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师会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