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咨询渠道等信息。调剂工作办法须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2.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将本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
3、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锁不接收考生。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某考生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应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且前者的难度应不低于后者)和培养需求等因素。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制定科学的遴选规则。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作程序
1.我校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含调剂数量、具体调剂要求等内容)。
2.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内,考生可主动联系解锁,也可在24小时后自行更改志愿。
3.各招生学院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各招生学院同时将调剂复试安排在其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时接受或拒绝待录取。
6.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7.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服务期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按加分后成绩进行择优。
8.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9.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其他事项
1.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认清舆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舆情防控小组,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监测舆情,定期讨论研判,提升回应效果。要针对研究生复试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网络舆情。一经发现舆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出现舆情事件。
2.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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