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建有花园校区(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 号,占地面积555 亩)、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 号,占地面积1780 亩),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 号,占地面积1500 亩),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初试成绩、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及面试)成绩和工作业绩进行录取,与全国统考考生同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批。
2、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须签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招生单位、工作单位及考生本人各执一份)。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其中一份合同寄(交)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我校收到合同后,6 月底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本人,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华北水利水电录取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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