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5年本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10人,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就业方式: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复试录取时须按我校规定要求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制、学宿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3年,具体学习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二)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奖助政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7.满足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栏填报项目名称(如“三支一扶计划”等),并在公布成绩后、公布复试名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及录取
1、复试科目:
①y79管理学基础
②y73思想政治理论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y84项目管理
②y85工程经济学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八、其他事项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考试时所须携带考试用品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凡未按要求进行网报或者未携带必须考试用品,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