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含复试录取办法)及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将于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为了帮助我校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我校各招生单位各招生专业确定的复试方式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
原则上在4月2日之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招生专业,复试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31至4日1日,其中,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31日下午14:30-16:30。采用现场复试的招生专业,笔试由学校集中统一组织,面试由各招生院系组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院系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及复试流程见我校后续公布的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含复试录取办法)及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
三、复试准备
(一)采用进校现场复试专业的考生
1.进校现场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和用品
(1)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⑪常规考试用品(文具、空白纸等)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按照要求时间进校报到,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复试院系并接受资格审查。
(2)合理安排个人工作学习及活动日程,保持身体健康,确保按时参加复试。
(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考生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拟选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根据平台技术要求,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生操作流程请查看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照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电脑或1部手机,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
电脑配置: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或Mac系统;需提前调试好外置摄像头,保证扬声器外放功能和麦克风正常。下载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手机配置:安卓和苹果系统均可,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最新版钉钉APP及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无干扰场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综上,考生端完成复试需要硬件环境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网络+独立、无干扰场所”,第二个方案是“两部手机+网络+独立、无干扰场所”,推荐使用第一种方案。
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和用品
(1)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⑪常规考试用品(文具、空白纸等)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接到学院通知后,将上述材料在指定平台提交并接受资格审查。
3.远程复试考生机位摆放及复试要求
(1)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二机位”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具体效果见下图:
(2)考生面试时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时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束发、不可佩戴口罩、不可佩戴首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3)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四、复试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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