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石家庄铁道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通知和办法为准。
2.我校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前应满足以下条件,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①英语达到一定水平,如国家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GRE、托福或雅思其中一项成绩合格或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②取得一项高水平学术成果,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署名第一)、出版专著(署名第一)、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③正式进修过8门以上本专业本科课程。
其中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法律(非法学)(代码为035101)的同等学力考生无此项要求。
4.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该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上级逐级审核,最后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任一环节违规或不符合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
1.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2.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查询有关通知,学校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和相关培训活动,以“石家庄铁道大学”名义私自发布所谓内部信息均为虚假宣传,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5. 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仅供参考,以实际命题为准)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下发布。
6. 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解释权在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石家庄铁道大学录取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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