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山西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山西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现将山西大学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山西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26个报考点。山西大学共设2个报考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报考点代码为1401、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报考点代码为1426。
2.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报考点(1401)接收考生类别:
(1)接收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报考山西大学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除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前4位0351,下同]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有关专业的考生外);
(3)接收报考山西大学单独考试考生。
3.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报考点(1426)接收考生类别:
(1)接收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报考山西大学的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有关专业的考生外)。
4.选择山西大学考点报名的考生,均须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拟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有关公告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点不予网上确认。
5.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6.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同时,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确保网上确认时能够按时提交有关核验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实行实名注册,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随时修改网上报名的非关键信息;“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修改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8.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1.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准确知悉教育部政策及招生单位要求,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在填选“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时请务必正确选择。
12.请考生如实填报报考信息,因误填、错报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报名确认、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请勿重复缴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通过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注意: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14.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并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和“密码”,避免出现不能网上确认和不能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等情况发生。
15.网上确认工作安排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届时请登录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w.sxu.edu.cn)查询相关通知。
16.网上确认时,满足我校报考点规定户籍条件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不满足我校报考点规定户籍条件但满足我校报考点规定工作地条件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连续3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证明须与报名信息中的工作单位一致)。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为准,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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