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的根本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精准施策,安全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作为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院)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核组
学院(研究院)成立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核组,组长由学院(研究院)院长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保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资格审核组负责本单位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学院(研究院)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组长 1 人,对本组复试工作负总责。复试小组中硕士生导师应不少于2人,每组设秘书(面试助理)至少 1 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三、复试安排
第一批: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达到复试分数的考生。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笔试+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1)专业课笔试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遵纪守法。
(3)考查方式
专业面试由5名评委、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硕士生导师。要求评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专业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英语口试
英语口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1)英语口试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
(2)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在同一地点先后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六、复试流程
(一)缴纳复试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缴费办法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关注“山西财经大学财务部”微信公众号,选择“学生缴费”,以“复试编号”登录,密码为“复试编号”,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已缴纳的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各学院(研究院)指定的地点。
2.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如果丢失,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公章的证明。
(2)复试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注明)。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丢失的,须提交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后查验。
(5)《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表》(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系)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8)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持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前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审核中未通过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按顺序正反打印装订成册,携带原件一并到各学院(研究院)指定地点资格审查。
(三)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官网。
(四)具体流程
1.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编号,考生复试编号是考生复试各环节使用的统一编号,请牢记复试编号。
2.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专业资格审查组(地点请查询《专业资格审查安排》或咨询专业所在学院)领取本人复试巡回单,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按照《专业课笔试安排》(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课笔试。
4.考生按照《专业面试、英语口试安排》(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到规定地点参加专业课面试和英语口试。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同一地点先后进行。
5.完成以上全部环节的复试考生将复试巡回单交回。未交回巡回单的考生视同自行放弃复试,责任自负。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形成总成绩。
计算方法:
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标准单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合计形成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或300)×100×60%+复试成绩/300(或400)×100×40%。
(四)复试各项成绩、按权重的初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在计算过程中须保留两位小数。
八、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内容。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预录取
(一)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实行综合排名,按照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录满为止。如存在最后一名录取考生存在多人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数学、英语、政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预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面试不及格者。
4.英语口试不及格者。
5.未参加复试者。
6.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十、其他要求
(一)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信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凡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工作全过程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委机关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学校待教育部批准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申诉与举报
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有相关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六)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十一、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因特殊原因变化调整的,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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