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 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2023] 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荨024) 1号)、《关于做好2024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2023] 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严格执行政策,严守 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 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窒要组成部分,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拨中 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坚持德智体美
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把保证人才选拨质量放在首位。
三、组织管理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学校、学院分级
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高聚林
副组长:塔娜
成员:包庆丰王志刚红梅白东义
2. 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高聚林
副组长:塔娜
成员:包庆丰郭松朋李立峰燕飞石瑞峰红梅白东义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塔娜
副组长:红梅
成员:包庆丰王锐郭松朋王国忠王志刚李立峰康学伟郭文瑞燕飞石瑞蜂
白东义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2024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为其他院领导、学科负 责人等,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 工作。各学院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 院网页上公布。
(三)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 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人员应随机组成。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 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极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教师。
(四)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重点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贵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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