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25级硕士研究生起,对我校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制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制调整情况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领域) | 原学制 | 改后学制 |
1 | 文学院 | 国际中文教育 | 2年 | 3年 |
学科教学(语文) | 2年 | 3年 | ||
2 | 蒙古学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2年 | 3年 |
3 | 历史文化学院 | 学科教学(历史) | 2年 | 3年 |
4 | 数学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2年 | 3年 |
5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学科教学(生物) | 2年 | 3年 |
6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2年 | 3年 |
7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2年 | 3年 |
8 | 音乐学院 | 学科教学(音乐) | 2年 | 3年 |
9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2年 | 3年 |
10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2年 | 3年 |
11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 | 2年 | 3年 |
注:新的学制从2025级学生开始执行,具体以我校2025年公布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为准。
特此公告。
研究生处(院)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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