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考生报考学校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125300 | 会计 | 222 | |
025700 | 审计 | 222 | |
120401 | 行政管理 | 314 | 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成绩 |
120404 | 社会保障 | 262 |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271 |
注意事项:
1.其他专业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成绩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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