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人数22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中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收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2.网上确认
(1)请考生及时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的公告(学校报考点公告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1.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204英语(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和复试参考书目另行通知)。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六、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按规定程序上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制与收费标准
学制:3年。
学费:12000元/年。
八、其他
1.旅游管理授课方式采用分段集中授课,具体时间以授课学院安排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