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
会计MPAcc非全日制硕士拟招生人数为25人。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
四、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卷面结构一般包括:数学、逻辑推理、写作;
204英语二:考试满分100分。卷面结构一般包括:完形填空、阅读理解、英译汉、写作。
3.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通过网上评卷方式,考生应仔细阅读《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条形码张贴说明及答题规范》。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查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查考生的一贾学业表现。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并在复试前通过本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相关信息。复试科目:F500 政治理论;F566 会计综合。
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J604 统计学;J605 会计学。
会计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学校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无须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入学时统一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6.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教学地点及学制学费
按照教学需求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或中央校区。
学制:3年。
学费:2万/年。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