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秋,同济德文医学堂始创,便设有德文科。1946年8月,同济大学在理学院内增设哲学、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三个系,理学院由此改名文理学院。同济大学至此确立了涵盖理、工、文、法、医五大学院的综合性大学完整框架。1948年6月,哲学、中文、外文3系从文理学院分出成立文学院;8月又增设历史系,外国语文学系改为德国语文学系。当时的文学院聚集了一批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科学者,如中文系主任郭绍虞、哲学系主任熊伟、德文系主任陈铨、历史学主任吴萍等,另外如章士钊、郑寿麟、杨一之、陈康、冯契、冯至、廖馥香等著名教授都曾在文学院任教。
1949年8月,文、法两院合并为文法学院,随后被并入复旦大学,为复旦大学文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多年以来,重建同济文科一直是海内外同济人的一个夙愿,1993年1月,同济大学恢复了文法学院建制。2006年7月,同济大学在原文法学院基础上重组人文学院和法政学院。人文学院自恢复以来就明确了自身的办学目标和基本定位,即以“当代性”、“国际性”、“通识性”和“创造性”为基本办学理念,以文、史、哲三大传统学科为基础,辅以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学科,构建和提升具有同济大学特色的现代人文学科体系和培养模式。在全体同仁的努力下,学院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继2005年获批外国哲学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后,2007年外国哲学二级学科入选上海市重点学科;2011年获批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年哲学学科入选上海市B类一流学科建设计划;2012年获批哲学博士后流动站。人文学院自恢复以来,共出版专著(译著)200多部,发表论文近千篇,承担省部级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十余项,许多成果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如由欧洲思想文化研究院主编的《同济·欧洲文化丛书》已出版50余种,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系列图书;由欧洲思想文化研究院主编的《海德格尔文集》(30卷)和《尼采著作全集》(14卷)均已开始出版。
人文学院以传承同济百年文脉、弘扬人文精神为己任,不懈求索,锐意进取,努力为人文科学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历史沿革
1945年同济大学正式设立法学院。1946年从四川返沪后,同济大学创办文学院。先扩理学院为文理学院,增设哲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学三系。1948年文理分院,文学院增设历史学系。至此,同济大学确立了自己以理、工、文、法、医、五大学院而著名的综合性大学的完整框架,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人文社科学者,如中文系主任郭绍虞,哲学系主任熊伟,德文系主任陈铨,历史学主任吴萍,法律系主任吴歧等,另外如章士钊、郑寿麟、杨一之、陈康、冯契、冯至、廖馥香等著名教授都曾在同济任教。1949年8月,文、法两院合并为文法学院,随后被并入复旦大学,为复旦大学文科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世纪70年代末,同济大学实施恢复对德交往和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战略,曾考虑重建哲学、医学系,因当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束缚而未果,但重建同济文科和医科一直是海内外同济人的一个夙愿。1986年,学校成立社会科学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分出法律、文化艺术、经贸等系。1993年1月,正式恢复文法学院建制,下辖社会科学、法律、文化艺术、外语、德语等系以及德国问题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等。此后随着文科系所的逐渐增多,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相继独立,1998年夏天,文法学院正式以院为实体办学。2003年4月起,为加快学校文科发展,贯彻落实学校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理念,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现代大学的办学目标,文法学院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实施向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的研究型学院的转变,对学院结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整合学校的德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中国文学中心等相关研究机构,撤消了曾经为重建同济大学文科做出过重要贡献的社会科学系,组建为哲学与社会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系,加上原有的法律学和中国语言文学(文化艺术)2个系,形成了以5个系为基础的学院框架。2005年,在国家第十批博士点申报中,文法学院获得了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标志着同济大学在文法建设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此形势下,2006年7月,学校决定正式结束文法学院的建制,按不同的学科领域,重新组建人文学院和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