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农、工、理、管、文、法、经、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16个学院(部),水产、海洋科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类别22个领域,在校生18000多名。学校学科体系完善,优势特色学科明显。2017年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大连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审查考生《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将在拟录取后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并在入学后组织考生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不超过两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大连海洋大学录取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大连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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