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硕士
1、项目管理领域:GCT 成绩总分不低于212 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30 分),且我校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40 分。
2、其他工程领域:GCT 成绩总分不低于212 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30 分),且我校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50 分。
二、农业推广硕士GCT 成绩总分不低于194 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25 分),且我校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 分。
三、兽医硕士GCT 成绩总分不低于182 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25 分),且我校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 分。
四、风景园林硕士GCT 成绩总分不低于188 分(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25 分),且我校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50 分。
注意事项:
(一)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一般于1 月11-1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院(系)安排并通知。考生请登陆报考院系网站查看或咨询报考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资格审查表考生需登录“学位网”,下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上电子照片也需盖章)。
(三)调剂信息对于我校考生若全国联考GCT成绩未达到我校分数线,可以自愿向上海市其它相关招生单位高校申请调剂复试录取,有意愿的考生可直接与所申请调剂的院校联系。我校研招网也将及时发布相关院校的调剂信息,供查询参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综合知识、英语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50 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5 分。
六、法律硕士(J.M)专业综合、英语两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98 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3分。
七、会计硕士(MPAcc)综合知识、英语总成绩不低于181 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
注意事项:
(一)综合面试及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科目。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上午9:00-11:00考试方式:开卷政治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请点击下载政治理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
(二)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资格审查表考生需登录“学位网”,下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上电子照片也需盖章)。(注意: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考生所报考院系通知),本人须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2000 年前毕业考生办理周期较长,请务必提前办理)。
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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