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 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着德、智、体、 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 及录取工作。为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地位和 作用,有效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实际能力与发展潜力,完善 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录取质量与复试工作的 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中 国医科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下简称“硕士复试录取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 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 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办法,部署和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 生院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部署和安排 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二、三级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复 试工作。
各二级院系成立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组 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院系各三级管理部门的复试考核工作。 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 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 掌握复试方法和流程,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 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 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 息等保密;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审核各专 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须由学院统一妥存备查;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 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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