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同时满足:①报考专业应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语种相同);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①②③条限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满足以上②③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三)其他说明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三、研究方向
教育管理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1年六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2021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2021年三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备查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领取专门的报考登记表,查问如何领取“专项计划校验码”,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yjsz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发送至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相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考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采用周末班方式进行学习,招生人数为65人!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学费12.8万!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2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九)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