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调剂复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院系、学科(专业)
我校个别学科(专业)因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接受调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考生基本要求
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总分和单科要求。
2.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剂调入(以下简称“调入”)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学科(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学科(专业)和调入学科(专业)国家线A类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学科(专业)。
4.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学科(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接收调剂学科(专业)的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A类考生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6.申请调入非全日制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拟录取后须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7.符合调入院系、学科(专业)具体的报考条件与要求(详见各院系调剂复试细则)。
三、工作主要程序
1.3月28日起,学校发布调剂复试方案、相关院系陆续发布调剂复试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余额信息(即调剂复试招生计划)、本院系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等。
2.3月28日起,相关院系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模块”或其他方式采集调剂意向;考生可填报意向(详见院系调剂复试细则,以下同)。
3.考生须于4月8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在规定的具体时段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填写调剂志愿和相关信息。
4.院系在调剂服务系统遴选确定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通知。
5.考生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6.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院系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回复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录取办法
1.学校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依据。
对于申请同一院系、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学习方式,且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或虽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不同,但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的考生,相关院系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形式等详见院系调剂复试细则。
3.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调剂复试成绩*100%(即不计入初试成绩)。学校将根据此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本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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