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16 11:11:28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为目标,着力推进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吉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相关规定如下: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学校公告的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期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该类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以下要求:不得跨专业报考且英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其他语种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及以上),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吉林财经大学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吉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