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于2008年10月在社会学系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其英文名称为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简称SSBS)。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现下属三系一所,分别为:社会学系、心理学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除了这四个作为行政建制的系所以外,另设有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城市科学研究院、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社会心理学研究所、中日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研究所,以及国际市场调查所等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MSW中心)。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现设有社会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硕士点,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心理学硕士点,以及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工作等系科在南京大学100余年的发展中都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其中社会学系源于1928年建立的中央大学社会学系和1930年建立的金陵大学社会学系;心理学系源于1920年建立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心理学系(1921年更名为国立东南大学心理学系;1927年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心理学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源于1928年建立的国立中央大学人类学系及其后的边政系;而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系则与社会学系一样,源于中央大学社会学系和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所属的相关学科。1949年后,这些系科因为政治及地域等多种原因,或被取消(如社会学),或遭搬迁(如心理学),先后在南京大学消失。
自1988年重建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以来,尤其是2001年以来,社会学系就将重建与其相邻的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工作等系科作为自己的学术使命之一。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包括1993年社会心理学研究所的建立、2002年社会人类学研究所的建立和2006年社会政策研究所的建立。社会学系在1988-2008年这20年中的健康发展,以及上述三个相邻学科研究所的建立,为2008年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等系科的重建或新建,以及社会学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开始,经过25年的健康发展,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在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人口学,尤其是社会学领域汇聚了大批精良师资。全院现有全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1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3人),副教授20人,讲师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43人,占教师总数的90%以上,为南京大学各院系之首;其中,43位博士中有16位分别毕业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及香港等海外著名大学,并有3位全职外籍教师。除了全职教师外,学院另有讲座教授、兼职教授、访问教授3人;拥有博士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4人。在上述全职及兼职教师中,1人为国务院社会学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担任教育部社会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为教育部“海外教学名师”、1人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为南京大学特聘教授、1人为南京大学宜兴讲座教授、3人为“马工程”首席专家、5人获得“政府特殊津贴”、5位教授和副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
25年来,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出版了大量学术著作和论文,其中重要成果包括:《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经典贡献”)》(周晓虹)、《西方社会学理论》(宋林飞)、《中国经济的奇迹》(宋林飞)、《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风笑天)、《城市社会结构变迁新论》(张鸿雁)、《中国人的脸面观》(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翟学伟)、《中国第一村:华西村转型经济中的后集体主义》(周怡)、《大转型:当代中国社会问题》(朱力)、《现代经济社会学》(汪和建)、《走出现代性·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重新定向》(成伯清)及《格奥尔格·齐美尔 》(成伯清)等,另在《中国社会科学》和《社会学研究》两本国家级专业刊物及英文SSCI杂志发表论文达100篇以上,名列国内社会学系前茅;并于2001年和2005年分别出版连续性出版物《社会理论丛刊》和《中国研究》(CSSCI集刊)。
自2012年起,在“中国首善”、福建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先后2400万元人民币的慷慨捐赠下,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获得了本质性的飞跃:现共拥有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105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共拥有65台电脑的两个社会调查实习基地、拥有25条IDD电话的国内先进的电话访问与调查系统、拥有3万册中文图书和3千册英文图书的专业资料室;250张座位的“孙本文-潘菽讲演厅”、10间以上的各种功能的研讨室,以及建设中的包括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社会调查在内的综合性的“江苏省-南京大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实验中心”。
自社会学系建系25年来,我们在社会学学科及心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等领域培养了数以百计的本专科生、近数百名硕士生和上百名博士生,学院现有300名本科生、290余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此外,社会学院的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外)社会学研究领域、社会和经济发展领域的各种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学院赢得了崇高的学术声望和社会荣誉。
社会学院由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三系主任和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组成院务委员会,拟定学院发展计划,决定学院的重大决策;社会学院另设有由学院领导和各系所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评聘委员会,分别受理相关的学术、学位、教学以及岗位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