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17:40:05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报名时已在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17:30前将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将结果在官网予以公布。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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