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实施。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三、调剂要求
(一)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 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
2、我校相关专业划定的接收专业范围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1)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仅接受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仅接受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仅接受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申请;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仅接受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申请。
(2)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或统考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考生均可申请。
(3)我校计算机技术专业,仅接受统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生申请。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考生调剂至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A 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A 类)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符合“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未被我校录取的一志愿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到原专业。
7、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后可申请调入相关非全日制专业。
(四)遴选原则
1、有数学统考的专业,优先调剂数学成绩8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生源不足,则在剩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2、无数学有外语统考的专业(包括应用统计专硕、金融专硕、生物技术与工程),优先调剂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生源不足,则在剩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3、外语类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不做要求,全部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四、调剂时间
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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