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三)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综合。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税法、会计报表分析。
六、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20000元/生/年。
七、招生计划
拟招生7人。
八、其他事项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